关于印发《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9-30  来源:管理员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防治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00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做好营运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信息报送的紧急通知》(川交路函〔2017〕261号)要求,现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2日

 





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


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出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统一部署,决定从71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投入运营的所有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为保障工作的顺利推进,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要求,将业内普查和专家参与相结合,对普通公路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排查。对已登记在册的要全面复查,对已通过治理销号的要“回头看”,对新增发现的要查明原因合理应对。力争做到“全面彻查风险、充分暴露问题;及时披露信息、提高防范意识;做好监测预警、合理分类处治;发挥政府统筹优势,尽量减少灾害损失”。通过本次排查,切实提升行业对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的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监测、预防、治理工作的针对性,提升行业社会动员和协调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有效提升普通公路通行保障水平,为维护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环境奠定基础。

二、排查内容和工作重点

本次排查对象为影响普通公路安全运营和施工作业安全的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包括在建工程和通车项目。

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排查对公路在建工程和安全运营构成威胁或造成影响的滑坡、泥石流、崩塌、碎落、冲沟、沉陷等。汛期安全隐患主要排查病危桥(隧)、不稳定边坡、挂牌督办路段、地质灾害、水毁未恢复、易淹没路段,以及因行车损坏造成的安保缺失等。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将山区公路、灾区公路、峡谷公路以及通行客运班线的农村公路作为排查重点;高度关注山区、河谷路段的道路、桥梁、隧道、边坡、养护站房;高度关注在建工程项目驻地、构配件加工场,高空、水上、桥隧、未完成支护边坡等施工点位,进一步摸清影响安全生产的地质灾害和汛期隐患分布状况。

通车项目应结合历次隐患排查台账、对照国土部门地灾调查资料和公路养护过程中常见的地灾问题,重点排查公路自身缺陷和周边环境威胁。如路基沉陷、水毁冲蚀、边坡垮塌、行车撞击、病危桥隧、挂牌督办路段,以及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高位弃渣、不稳定边坡、冲沟等地灾隐患。

在建项目应结合专项施工方案、平安工地建设、安全风险评估结论等,排查施工和项目驻地等重点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泥石流、冲沟、崩塌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两清单、一卡、一册”措施落实情况,主要风险源预控措施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排查瓦斯(涌水)隧道、高空(临水)作业专项方案论证落实情况。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普通公路排查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行业要求及时、深入开展。在方案制定、标准掌握、隐患排查、整改落实、避险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各阶段均应主动及时向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将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盘子综合推进,动员各种力量共同参与排查工作,为深入推进、扎实整改奠定基础。

(二)坚持全面覆盖。再排查工作不能简单地以历次排查结果代替,有条件的应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在充分收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赴现场开展拉网式普查,所有在建项目、通车项目已整治的隐患要开展回头看,还存在的风险要重新评估,确保线路全覆盖、重点再复核、工作无死角。

(三)坚持信息公开。对于通车公路排查出短时间内暂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分路线、类型、危害程度逐一形成台账,落实责任人和监测人。通过现场公示牌、可变情报板、行业网站、电视新闻、交通广播、党政报刊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引导社会车辆合理选择出行路线。

(四)坚持分类处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按要求分类登记,组织专家对高发、易发、突发隐患开展风险评估。对已经纳入台账管理的隐患点进行认真、全面、彻底的复查复核,科学划定危险区范围、明确威胁对象,优化完善预案、细化防治措施;对已经通过各种措施处理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治理工程运行情况、评估周边地质环境是否有新的变化等。对能够及时处治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对短期内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用“技术防范+人工防范”相结合手段,实施动态监管。

(五)坚持预案统领。对影响安全通行或施工推进的点位,逐点确定防范措施;制定工作预案,明确监测手段、责任人、建立巡查报告制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救灾、避险意识和应急处治能力;对风险较大、需要治理或绕避的风险隐患点,要建立常态机制,坚持挂牌督办,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向政府汇报,纳入综合整治范围。

(六)坚持工作落地。全力推进病危桥改造(包括车购税补助项目)、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挂牌督办项目和已列入年度计划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要抓紧组织实施,对暂时无法实施的,应在特殊时段采取限行等措施,降低事故风险。严格执行桥隧安全管理制度,对3类桥梁隧实行交通管制放行,对4、5类桥梁隧必须关闭交通。

四、责任分工

辖区内普通公路排查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会同各公路养护段全面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市公路局负责对全市普通公路排查工作进行指导、抽查、督促和核实,建立隐患台账和制作地灾隐患分布图。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普通公路排查数据汇总和上报等工作。牵头单位应切实履职,相关单位应主动配合,优质高效完成本次排查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全面排查阶段(71-15日):各牵头单位按分工要求,结合排查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统一标准、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分解目标、收集资料、培训人员。组织业内人员和行业专家开展现场排查工作,同步采集电子地图的点位和属性数据,全面摸排公路沿线地灾和汛期安全隐患类型、分布、影响范围和灾害现状等情况,为分析、评估和后续处治奠定基础。为真实记录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请按地灾隐患、汛期安全、在建项目划分,认真填写附件1-11相关内容,收集工作开展过程、隐患现场相关照片。

(二)技术评估评定阶段(715-720日):组织专家或技术支持单位,根据发生概率、发展速率、危害范围、危及强度开展综合评估,按照《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川安办发〔2017〕25号)附件3对地灾进行分级定性,形成评估工作表格并编印成册,按路线、灾型汇总成表。国省道应分路线按1:50000比例绘制地灾隐患分布图,纳入电子地图管理。

(三)制定整改计划阶段(720-725日):对排查出的隐患,牵头单位应逐点制定整改措施,向社会公示。对发生概率高、危害程度大的高风险点位,牵头单位应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及时采取主动排危、临时封闭、提前管制、车辆绕行等方式降低风险,并提请纳入政府年度治理计划;对发生概率较高、危害程度有限的中等风险点位,应加强观测,建立应急监控体系,纳入辖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库,在地灾红、黄色预警时进行交通管制;对相对稳定的地灾隐患点,主动纳入交通信息化建设试点范围,加强预警监测,做到可查、可视,条件成熟时逐步处治。

(四)成果分析汇总阶段(725-31日):在前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分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分别形成公路沿线地灾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手册和汇总表,分别分析地灾类型、数量、分布特点、触发条件和发生概率,分类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分地灾隐患和汛期隐患分别形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隐患分布图(含抢险设备、人员分布图)。在“一图、一表、一手册”的基础上,完成公路排查工作总结并上报。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普通公路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在全市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再排查,是根据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实际情况做出的重要决定。各县区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拉网、不留死角,组织力量对全市普通公路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整治。

(二)健全机制加强联动。各牵头单位要全面落实公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将工作抓紧抓实、务求实效。牵头单位应主动收集国土、水利等相关部门前期调查成果,结合公路养护掌握情况和历年排查台账,统一标准、明确对象、及时保障,并负责汇总、分析排查结果,按要求及时形成工作资料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报送工作总结、隐患分类台账、整改计划和地灾分布图,灾害分布特点、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计划等;农村公路应报送工作总结(可结合国省干线一并表述)和灾害类型、数量、分布特点、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改计划等。

(三)严格督查,确保实效。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排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通过抽查牵头单位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台账建立、隐患点处治、监管责任落实、应急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地质灾害排查不力的,特别是由于漏查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要配合相关部门追究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依据排查结果,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推动建立地灾隐患台账动态管理、巡查报告和长效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对通行安全隐患路段货车的检测,坚决禁止非法货运超限超载运输。要结合公路特点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的处治工作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值班值守、信息共享、工作会商、防灾救灾、抢通保通等措施落地。要加强队伍、资金、设备、物资准备和动员、检修、检验、演练等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危险路段和重点防范路段,逐条、逐段细化和完善保通保畅措施,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确保发生灾情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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