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 自主验收情况的 公 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联合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监理单位四川国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境内,线路全长34.394公里;道路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每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全线已建成桥梁9座;全线设置涵洞174道;设置平面交叉23处。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2017年1月工程完工。本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37.9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33.00公顷,临时占地4.98公顷;本工程总投资37558.0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290.66万元。本项目实际挖方总量91.59万立方米,填方总量59.39万立方米,弃方32.20万立方米,弃渣全部堆放在设计的6个弃渣场内。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2年10月,四川联合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12年11月,广元市水务局以广水函〔2012〕273号文《广元市水务局关于青川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框格护坡、浆砌片石边坡防护、浆砌片石排(截)水沟、浆砌石挡渣墙、三维网植草覆盖、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种植乔木、种草、栽植灌木、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凼、土袋挡墙、临时植草、无纺布覆盖等。本项目建设基本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692.69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1443.04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浆砌片石排水沟、碎石盲沟、截水沟、急流槽、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浆砌石挡渣墙、混凝土拦渣堤、浆砌石护坡、种植乔木、撒播植草、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沙池、土袋挡墙、无纺布覆盖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

2016年11月,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任务。监测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测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调查监测,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016年11月,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兴景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要求对工程区开展现场调查监理,编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编制完成《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22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青川县恒兴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780951158(张宏)

监督电话:广元市水利局   13628128069

附件:1. 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 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
2.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3.红色旅游线金(子山)东(河口)公路马鹿至东河口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专项设施验收报告.pdf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