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关于印发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通      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根据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广交〔201788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决定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现将《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青川县交通运输局                              

                         

青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717       

 

 

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交通建设,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行车事故,减少较大及一般以上交通运输行车事故,根据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广交〔20178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就认真组织开展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突出本质安全管理,强化法律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努力实现营运驾驶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车辆安全性能大幅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支撑作用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较大等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显著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推动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和安监局的总体部署,我县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联合组织开展,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组织开展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抓好政策法规宣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学习领会,全力推动落实到位。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认真组织宣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76号)以及《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安办〔201722号)等政策法规,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到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中,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推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持续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工作规范,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人。

3.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组织落实好《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办〔201626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172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依法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落实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

4.加强科技兴安,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驾驶员安全素质。

5.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质量。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的要求,研究出台教练员从业资格取消后加强教练员管理的办法,开展驾驶培训系统和公安考试系统对接试点,加快四川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驾驶人自主考试预约平台联网对接工作,实现培训和考试信息共享,并运用平台强化对驾培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运管部门要督促驾培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选聘教练员,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将教练员信息录入计时培训系统平台,并上传至四川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学员选教练、学员评教练的社会监督体系和驾驶培训服务平台,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教练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改进理论教学形式,提高理论培训教学质量。

6.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员职业教育。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认真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的通知》(交办运〔20171号)要求,积极协调教育、人社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政策、组织和资金保障体系,探索建立机动车驾驶证、职业资格证、学历证书直通车制度。省交通运输厅将制定出台《四川省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方案》,指导有关职业院校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严把招生院校资质关和生源质量关,严格规范考试程序,确保大型客货车驾驶人职业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7.加强客运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制度,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和安全警示教育,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教育,要督促指导客运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前方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防御性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和培训,每位客运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技能和应急演练培训,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提升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8.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记分办法》,各司其职,做好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工作。对被记满20分和被公安机关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依法注销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或重新核发从业资格证,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及时将动静态查处的多次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9.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协作,认真抓好五个一工作落实,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或基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法治课,每位学员观看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片,特别是《让生命无憾》系列宣传教育片,参与一次交通安全教育体验,每位新驾驶员参加一次文明守法驾驶宣誓仪式;要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和体验教育内容,强化农村、山区道路驾驶及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突出实操性和针对性,努力将文明出行理念内植于心;要完善相关制度,鼓励工作创新,加强督导检查,做好经验推广,切实提升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提升营运车辆安全性能

10.严格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切实把好营运客车安全准入关,坚决遏制因客车本身问题导致或加重伤亡的事故发生。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大中型客车使用性质和营运资质比对审核,严查社会大中型客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1.继续推进客车应急锤更换工作。交通运输、安监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专项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6148号)要求,督促道路班线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及时与客车生产企业对接,2017630前,9及以上单门全封闭式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2017年底前,所有营运客车全部更换符合标准的应急锤。

12.继续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继续加大安全带使用宣传力度,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对所有客车的安全带、车载视频播放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损毁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修复更换,有效落实对乘客使用安全带的安全告知制度。严格客车出站的安全检查,坚决禁止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出站。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3.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明确驾驶员聘用及考核、车辆管理、动态监控管理等要求。要联合做好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宣贯落实,指导道路客运企业按照新《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14.进一步规范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管理。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积极联合开展执法,加强对重点旅行线路的路检路查,通过查缉布控、联合执法站等,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旅游包车证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发放空白包车证行为;要指导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规范使用包车客运标志牌,严格查处客运包车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未按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等违规行为。

15.进一步规范客车下置行李舱载货。交通运输部《客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行业标准即将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客车下置行李舱允许载货的种类范围和重量,以及客运企业、客运站检查程序,防止行李舱超载和装载危险货物。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客车下置行李舱载货。

(五)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16.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设定的企业、单位准入条件把关,严格市场准入管理。

(六)深入推进联网联控制度建设和应用

17.进一步加强两客一危车辆的动态监控。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55号),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对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企业动态监控系统存在的故障和问题,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18.抓好动态监控考核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新修订的《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宣贯落实;要按照新的考核指标开展考核工作。要加强考核结果的应用,以考促建、以考促用,提升动态监控系统应用水平。

19.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安全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利用保险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动态监控,实行与营运车辆事故及违法行为挂钩的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推进保险机构为企业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县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也要顺势而为,超前谋划,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

根据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公安局 广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广交〔201788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做好组织动员工作。720日前,将本地的实施方案分别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72111月底)。

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按照上级部门活动方案要求,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确保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

交通运输、公安、安监部门要对2017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共同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20171225日前要将总结及先进材料分别报上级主管局。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要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发扬三严三实作风,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把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项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推动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要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顺利推进。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使全社会关注活动,积极参与活动,发挥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曝光安全隐患,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