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公示

来源: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浏览量:0 发布时间: 2025-04-21 字体: [ ]

为规范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元市财政局转发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39号),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将我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收费项目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收费依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5139)

收费标准

理论考试58/人次实际操作考试60/人次首次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一年内可以申请免费补考一次。

收费主体

四川省财政厅

收费范围

在广元市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和危货运输从业人员

征收方式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驾驶员通过“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系统”进入,费用缴入财政户,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使用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类票据(电子)

执行时间

20254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间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监督举报电话

0839-3309605

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