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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167 发布时间: 2021-03-10 字体: [ ]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道路运输“人、车、户”三证电子化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工作总体安排部署,我市将作为试点地区开展先行试点,现就做好有关试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时间及范围

2021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试点。

二、试点内容

试点推广实现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的事项包括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9类道路运输许可事项,同时做到与电子营业执照互信互认、互通互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方便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办理道路运输许可的重要举措。省、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在3月底前基本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电子证照关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群众期盼和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配合同步推进相关工作,为实现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奠定良好基础,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二)精心组织。所有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加盖与发证机关单位名称必须一致的行政审批专用印章,采取“一枚印章管到底”的模式,各县区要立即刻印“广元市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或“xx县交通运输局行政许可专用章”,按照道路运输审批事项与电子证照对应匹配的工作要求,核对上传至省一体化平台的电子印章,在3月15日前完成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道路运输13个审批事项的证照绑定和证照认领工作。

(三)加强沟通。各县区要在推广应用道路运输证照电子化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更多便民举措,加强工作信息和试点建议意见的收集反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交通运输整体政务服务能力。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