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营运安全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网约车平台公司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元实际,市交通运输、网信、经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该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交通运输、网信、经济和信息、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职能职责;规范了从事网约车平台公司资质条件、申办要求;明确了网约车车辆类型、排量、续航里程,规定了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放宽了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女驾驶员年龄,优化了营商环境,该实施细则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行为、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