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第八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工作举措,通过四项行动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确立了“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及大队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辖区范围和行业类别进行任务划分,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有具体抓手,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二是精心部署。为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支队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创建工作相关要求,详细研究部署具体落实举措,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为后续工作开展划定清晰路径。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支队积极联合利州区交通运输局、利州区交通事务中心,召集市城区内各公交公司、出租公司负责人召开专题调度会,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对滴滴平台等重点出租企业开展了联合督促和指导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运营行为。四是开展行业集中治理。近期,支队组织开展了两轮市城区公交出租行业集中整治行动,围绕巡游车、网约车、公交车的车容车貌、车载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达标,驾驶员的仪容仪表、安全文明驾驶等服务规范是否落实到位等内容,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绕道、甩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月8日以来,支队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执法车辆60台次,检查巡游出租汽车310辆,网约车215辆,公交车61辆。整治车容车貌不符合规范18起,依法查处出租车处拒载、绕道、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4起,对4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记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违法行为1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