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支队召开5月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例会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浏阳市一烟花厂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李强总理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安排部署了“五一”节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湖南长沙浏阳市一烟花厂爆炸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压紧压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上,罗毅副支队长组织参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绵阳江油市“1.0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有关内容,通过逐条逐款,逐句逐字详细解读,让参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及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执法工作中,要充分发挥执法震慑,坚持“三管三必须”,倒逼全员责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按照“权责法定”要求,切实对标对表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检查精准度。
罗毅副支队长主持会议,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2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