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月6日,三大队就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前期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对广元吉龙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警示约谈。
约谈会上,三大队通报了利州区交通运输事务中心前期函告及支队核查情况,指出了吉龙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失、法定代表人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不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及隐患排查记录空白、应急演练与防汛工作严重缺失等七项突出问题,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严重悬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更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吉龙公司暴露出的问题系统性、典型性强,若不立即彻底整改,将严重威胁道路运输安全,企业必须深刻反思,立即警醒,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会议明确,吉龙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的要求,在2026年3月7日前,逐项对照完成全部七项整改任务,包括但不限于: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法定代表人参加培训考核取证、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与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制定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排查整治隐患、落实防汛措施等。整改期间须确保运营安全,整改完成后需提交详实报告并接受现场核查。
吉龙公司负责人杜正学在约谈中承认了公司管理中存在的严重不足,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立即进行整改,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坚决补齐安全管理短板,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下一步,三大队将持续跟进吉龙公司整改进展,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与事务中心的协同联动,加大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与警示约谈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