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支队召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业务培训暨3月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支队《2026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G75兰海高速广甘段“11·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等重要文件、报告精神,安排部署了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业务培训。
会议强调,一是要做好当前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各项工作,以规范市场秩序和摸排辖区交通运输各领域底数为主,将安全、维稳等工作放在首位统筹推进。二是按照支队《关于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执法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各执法大队要依据支队安全生产总体计划制定各大队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表,确保安全执法工作有据可依。四是要督促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稳妥处置各领域突发事件。
会上,罗毅副支队长组织开展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执法业务培训。一是聚焦法规核心,夯实执法基础。培训以JT/T 617-2018标准为主线,重点解析危险货物分类、包装要求、托运程序、装卸条件及运输作业等关键环节,结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梳理执法依据,明确监管要点,帮助执法人员厘清危货运输全链条监管逻辑。二是破解执法难题,提升实战能力。针对执法中常见的车辆适装匹配、有限数量/例外数量豁免、标志标识识别等难点,通过典型案例演示MSDS应用、UN编号快速查询等实操技巧,现场模拟危货车辆检查流程,提升执法人员“查得准、管得住”的实战水平。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协同监管。课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货运输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强调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五必查”要求,明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装卸查验记录等关键环节。通过法规解读与责任清单对照,推动执法人员精准识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提升监管效能。
罗毅副支队长主持会议,支队相关科室、各执法大队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