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日期: 2019-09-04 来源: 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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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的规定,广元市公路管理局于201991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广元市公路管理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成都新川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境内,路线起于陵江镇陵宝快速通道、滨江路交叉口处,止于宝昭工业园区所在地辜家坝,与宝白路相接,路线全长9.701Km,建设标准为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23m。项目全线设置桥梁7座,分离式跨线桥2座,涵洞14座,桥梁宽度24m。设置隧道1座,隧道全长419m,全线设平面交叉16处,分离式立体交叉4处。项目由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施工场地区、施工便道区组成。工程于20145~201611月,总工期28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

20129月,建设单位委托成都新川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本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3123日,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3128号文《关于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的批复》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批复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表土剥离、浆砌石挡土墙、浆砌片石护坡、截、排水沟、撒播植草、沉沙、拦挡等。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722.92万元,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2283.38万元。实际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为边沟、截水沟、骨架护坡、表土剥离、挡渣墙、框格梁护坡、土地整治、土质排水沟、临时苫盖、绿化覆土、复耕、撒播植草、栽植乔木、栽植藤蔓植物等。目前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程基本稳定,已完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较好。20198月,我单位委托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水土保持监测。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按照分区防治、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对位配置的原则,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相结合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施工中充分考虑到项目区自然环境,优化了施工工艺,减少了扰动地表面积,有效的控制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合理保护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措施针对性较强,基本达到了保护水土资源、控制工程建设人为水土流失的目的,水土保持措施布局较为合理。项目已完成的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状况较好,正发挥其应有的水土保持作用,有效地控制了工程区的水土流失,未对周边植被造成危害。四川宗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

验收组认为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了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94日至201910820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徐长平,联系电话:3303301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监督电话:四川省水土保持局 028-85062235

附件:1、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国道108线陵江至宝轮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