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21年深化全市交通建设领域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促进招投标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巩固我单位公路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成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深化全省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21]199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全省交通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广交发[2021]23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止,公开征集我单位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关情况如下。
一、线索受理范围
2019年1月1日以来,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的投资规模不小于3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非实名或虚假实名举报不予受理,非我单位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有关问题不在受理范围内。举报人可一并提出对应建议意见。
二、受理方式
1、电话举报:王女士:0839-3300584;杨女士:0839-3302111,电话举报受理后,若有相关证据和说明材料需要提供,请传真至0839-3303230。
2、现场举报:举报人可前往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科说明事由后,由综合科工作人员安排相关受理人员接受现场举报。
三、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期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15:00-17:30)。
四、有关事项
1、举报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提供准确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我单位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需提供明确的被举报人和被举报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举报人提供相关举报线索后,经初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可立即受理;无法立即答复受理与否的,须在举报后10天内答复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需反馈不受理的原因。
4、举报人须实事求是的提供和反映有关情况,不得借机构陷或诬告他人,若核实发现存在上述情节,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5、举报人提供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权限依法依规核实调查和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除外)。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