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元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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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参照执行。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8月6日


广元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效率,满足应急状态下人员、物资的运输,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1)强化预警,措施完善。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预防为主,措施有效,努力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迅速反映,及时处置。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保障机制,做到快速、高效、统一、有序。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成立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相关部门,上下左右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4)依靠科技,加强演练。利用各种先进的通讯和信息技术,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科技水平,做好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运输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强化应急宣传和演练。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7)《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1)《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

(12)《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13)《广元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广元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5)《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旅客滞留、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进行紧急运、疏(散)人员和物资的应急处置。

1.5应急预案体系

《广元市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对接《广元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元市公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元市水上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广元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广元市交通运输防汛应急预案》、《广元市交通运输防地震应急预案》等,组成我市突发事件下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2.分类分级

2.1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分类

广元市突发事件是指广元市行政区内突然发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有四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

2.2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交通运输系统应对的突发事件原则上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

2.2.1—般交通运输突发事件(IV级)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小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交通运输行业稳定、社会稳定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相关科室、基层单位和企业能够处置的事件。

2.2.2较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III级)指事态影响范围在本市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但只要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企业调度有关资源,必要时由市交通运输局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事件。

2.2.3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II级)指事态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影响范围涉及我市一个乡镇以上,对人身财产安全、行业稳定、社会政治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市相关专项应急机构调度市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事件。

2.2.4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I级)指事态非常复杂,对广元市的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应急委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力量资源和力量的突发事件。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组  长: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道路水路运输副局长

副组长: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分管道路运输副主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市港航发展中心主任、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主任、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公路科、安监科、办公室、法规科、财务科负责人;各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各县区交通运输服务、道路养护部门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组织有关客、货运输企业安排应急运力;

(3)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必须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或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并及时报告最新情况;

(4)负责接受来自上级相关部门的应急运输保障指令以及下级应急运输请求,及时掌握应急物资的需求特征、数量、分布状况及运输要求;

(5)负责在第一时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召开协商会,制定应急运输保障组织、技术、调度、防控方案,统一组织、落实和指挥与协调相关应急运输保障队伍,优化运输线路;

(6)负责统一部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研究确定应急事件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7)负责组织或安排督促相关行业组织对从业人员应对各类应急状况的处置方法和程序的培训和演练;

(8)负责应急运输保障相关资金的申请、核算、支付以及相关补偿事宜;

(9)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最新的应急运输保障及其相关信息。

3.1.2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科室):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公路科、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指挥中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的编制修订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健全完善工作;

(2)负责警情信息的接报、分析、预警和上级指令的应急响应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处理、解决交通应急保障过程中突发事件;

(4)统一负责对内对外的上传下达和信息发布工作;

(5)负责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

(6)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1.3保通保畅组:

牵头单位: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港航发展中心(根据损毁设施性质确认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

(1)负责损毁公路水路设施抢通保通工作,协调、督促、核查事故损毁公路、桥隧、码头、航道等设施的抢通保通;

(2)为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抢通保通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提出交通运输方案和对策建议;

(3)审定重大抢通保通方案、绕行路线方案;

(4)实时掌握交通设施损毁情况及抢通保通动态并报综合协调组;

(5)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1.4道路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及运输企业,统一调配客车、货车、公交车支援应急运力;

(2)储备应急保障客车、货车、公交车及驾驶员,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人员经过足够培训;

(3)适时掌握各地旅客滞留、货物积压、运输经营业户上访或罢运、自然灾害等情况,提请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1.5水路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港航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及水运企业,统一调配各类船舶应急运力。

(2)储备应急保障船舶及技术人员,保障船舶技术状况良好,人员经过足够培训。

(3)适时掌握各地港口码头旅客滞留、货物积压、水运经营业务上访或罢运、自然灾害等情况,提请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1.6秩序和安全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

(1)根据应急保障需要,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劝解疏导,协助公安交警部门维护应急救援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保证应急运输安全畅通;

(2)负责监督依法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持,协助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3)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1.7后勤和信息组: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工会、财务科、信息技术科、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应急保障物资的协调、储备、发放;

(2)负责完成与事件相关联的情报信息收集与分析;

(3)负责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4)负责牵头各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协助综合协调组做好事件调查总结报告的草拟及报送工作;

(6)负责根据信息报送组掌握的信息材料向社会传播正确的信息,澄清不实信息;

(7)负责通过大众媒体向群众做好引导、宣传工作;

(8)承办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2应急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4.应急保障

4.1应急物资储备。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局应急办的要求,切实做好各应急物资的准备储备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应急物资完整、有效。

4.2运力储备和应急抢险小组。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市本级道路运输应急抢险小组组建和运力储备等工作。具体组建出租行业应急抢险小组、教练员志愿服务队、应急车辆维修小组、危化、易燃、易爆品专业小组。储备普通货物运输车辆20辆、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5辆、客运车辆20辆、公交车20辆等运力。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建应急抢险小组并储备运输运力。

市港航发展中心负责市本级水路运输抢险救援小组组建和运力储备等工作。具体组建一支水上应急抢险救援小组,储备客运船舶5艘、货运船舶5艘、快艇或冲锋舟5艘等运力。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组建水路运输抢险救援小组并储备水路运输运力

5.预警运行机制

5.1信息检测与报告

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货运站场、港口码头等相关单位为运输市场突发事件第一信息源,遇突发事件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将所发生的情况报告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接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及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保障领导小组。

5.2预警预防行动机制

(1)确认突发事件需应急处置和接上级应急运输预警指令下达后,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视情况及时组织召开应急运输保障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期间,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单位应实行24时昼夜值班制度,并随时确保同人民政府和上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应急运输保障指挥机构保持信息畅通,便于各种指令的下达和协调准备工作。

(3)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运输预警指令实施运输保障准备工作,迅速落实应急运输保障队伍,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车辆(船舶)、人员应当根据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运输预备状态,保证信息畅通,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

6.应急响应

6.1应急预案启动

(1)当本辖区内发生的因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旅客滞留、突发事件,需进行紧急运、疏(散)人员、物资,由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

(2)若组长因故无法启动预案,则根据突发事件应急运输的性质,由分管的副组长启动本预案。

6.2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事件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完成,突发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可宣布运输保障应急响应终止。

6.3应急响应工作流程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处置行动结束后,应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应急运输善后处置工作包括:

(1)核定应急运输相关人员和装备投入的实际工作量、运价与补助标准及其应急运输补偿方案;

(2)核定应急运输相关人员伤亡和装备损坏的程度,并提出怃恤和赔偿方案;

(3)协助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人员伤亡和货物损失的理赔工作;

(4)协助健康和法律部门,提供应急运输相关人员的心理与司法援助工作;

(5)协助卫生与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应急运输的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6)负责对本次应急运输保障任务进行科学地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7.2调查与总结评估

应急运输状态解除后,应急保障小组应及时完成应急事件处置情况报告,经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组长审核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结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

(1)突发事件的基本概况,包括:事件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应急运输的需求特征等;

(2)应急运输的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运输预案启动时间、地点、运输线路、应急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投入的运输人员和装备情况、运输周转量、人员伤亡和装备的损坏情况、运输任务完成情况等;

(3)应急运输的经验与教训,包括:应急运输的经验与措施、存在的不足与教训等;

(4)应急运输的建议,包括:对相关预案进行修改与完善的建议、对完善应急运输保障的基础设施、装备及运输组织等工作的建议、对与应急运输保障相关的政策、法规等的合理化建议。

8.附则

8.1预案更新

本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并及时组织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报上级部门备案。

8.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广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布、修订、解释并组织实施。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典型情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分项预案


附件

典型情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分项预案

接到突发事件及特别情况的信息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了解有关情况,提出应急措施,根据事件的应急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综合协调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下达调度指令,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协调解决应急运输中的有关问题。应急保障停止后,信息和保障组牵头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1.客运经营者发生不稳定因素,出现停运影响旅客出行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赶赴事发现场,按照行业政策和法规指导运输企业做好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协调,化解矛盾,运用各种方法、措施和手段防止事态扩大及恶化,使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小程度。

(2)发生严重影响到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2.出现恶劣天气或自然灾害造成旅客大量滞留其他运输方式无法运行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传达指令,由相关领导带队立即奔赴事发现场,详细准确了解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应急对策。

(2)根据旅客流向做好疏运计划,并积极调度应急车辆待条件许可时迅速疏散旅客。

(3)如因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运送旅客,造成车站(码头)旅客积压滞留时,安排车站(码头)开辟临时候车室,及时向旅客通报气象、路况、班次等动态信息,对旅客做好安抚和告知工作,强化服务保障。同时做好售、退票工作,并加强宣传和引导,适时进行转送或办理退票。同时劝导旅客就近疏散或投靠附近亲朋好友。尚未购买车票的旅客避开高峰,理性选择时间出行,共同创造良好的运输秩序。

3.农民工出行的高峰期,因运力不足造成旅客积压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提出应急对策,及时调度车辆疏运旅客。应急运力的调用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各县区运力不足时及时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支援。

(2)在各乡镇班线客运运力整体紧张,发生道路旅客积压事件,由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调度城区公共交通运力进行转运。

4.出现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无法运输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提出应急对策,及时调度车辆(船舶)参加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重点物资抢险运输工作。

(2)综合协调组下达指令,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5.出租行业发生不稳定情况,出现集体上访、罢运等现象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收集、了解事件动态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对策。

(2)应急小组人员要第一时间前往突发事件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出租车公司对上访或罢运人员进行疏导、劝解和政策宣讲,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置,防止事态扩大。

(3)事态不能平息并有扩大趋势,配合维稳、群工、公安等部门进行现场规劝、秩序维护和证据收集等处突工作。

(4)调配应急运力补充运力缺口。

6.需及时转运搁浅货运船只上对环境有污染风险的货物。

(1)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收集、了解事件动态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提出初步应急对策。

(2)搁浅船只状态不稳,装载货物溢出风险加大,及时调配防污设备采取防范措施。

(3)调配应急货运船只、车辆安全转运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