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组织全市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办交办案件的查处,负责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以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名义统一执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物流)、出租汽车客运、城市公交客运、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秩序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二)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通航水域的水路交通安全、水路运输及辅助业、航道、港口、船舶设计及修造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三)承担市本级和利州区(含广元经开区)国、省、县道公路路政执法,对各类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四)承担全市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工作。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重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指导县区交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五)按规定负责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六)指导、监督各县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协调组织全市跨区域案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转办交办案件的查处。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及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工作。
(十)负责行政执法科技信息化建设及科技治超工作。
(十一)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