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支队召开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推进会。副支队长陈昌军主持会议,支队和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四县三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通报近期我市危险品运输领域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解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执法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支队、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攻坚年行动开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副支队长陈昌军就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工作和汛期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绷紧汛期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行动要自觉。企业和经营者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深刻汲取去年浙江温岭沈海高速“6.13”槽罐车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彻底治理安全隐患。三是工作要明确。要通过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落实企业自查自纠,努力在2021年底前消除“挂靠运营”现象;全面整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管理不规范、停车场管理不到位、安全主体责任体系不健全、应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成效要突出。各企业要按照《方案》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力争今年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汛期安全、安全生产不出任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