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办理罚款“年票”“月票”,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聚焦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随意“顶格处罚”,随意拦车、扣车、设置路障,超期扣车,滥用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落实,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聚焦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聚焦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执法用语不文明、询问调查不细致、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问题。
聚焦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助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聚焦本领不强问题。重点整治个人学法不主动,集中学法不认真、学用脱节,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风险防范意识低、临场处置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弱的问题。
聚焦作风不优问题。重点整治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执法形象差、执法风纪不严整、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文明、违规使用执法车辆、驾驶执法车辆不遵守交通规则,上班时间不在岗、在岗不在状态、执法出勤不出力、敷衍式执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