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并依法制止一起未经审批的涉路施工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和通行安全。
执法人员在巡查省道S208(剑马路)时,发现一施工队正在进行跨越公路埋设管线的作业,现场施工管道等材料随意堆放在公路路肩,严重影响道路车辆正常通行,且施工路段前后未按规定设置任何施工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涉路施工项目并未取得交通主管部门的许可,属于擅自架设管线。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规定,执法人员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现场向施工人员详细宣讲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了违法行为的性质及其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法律风险。通过“说理式”教育,施工方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危害性,当即停止施工,积极配合整改,并按要求恢复路产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