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平稳度汛,4月14日,苍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县交运中心、航道段以及辖区乡镇等部门,对全县7个船舶集中安全停泊区涉砂船舶开展了水上交通汛前安全检查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船舶业主和水运企业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汛期交通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了船舶状况、企业的运营情况、船舶系固情况,并对船舶的救生及消防设备进行了抽查;督促船舶业主和水运企业要严格做好汛期防范,及时发现并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船舶业主和水运企业在汛期要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密切关注水情和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等各项防汛工作制度。从业人员要时刻筑牢安全意识,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恶劣天气坚决避免冒险运营,要保证应急船舶适航、应急船员适任,救生衣、救生圈等救生设备要清点数量,科学管理,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防灾、救灾等工作。
下一步,苍溪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增强防汛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全力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平稳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