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丁一: 你好!你的来信《希望查处黑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运管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从事道路旅客运输需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参与营运的车辆必须符合客运车辆技术条件,且驾驶人员必须取得客运资格证。“滴滴快车”约车平台接入了未取得道路经营许可的车辆及客运资格的驾驶员从事营运违反了现行的道路运输管理法规及政策,应定性为非法营运。由于你在信访件中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致使无法进行调查取证,我们将加大执法人员上路巡查力度,重点对你反映的川H0278F进行排查,如发现该车从事非法营运,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运输市场监管,极力维护我市道路运输秩序良好、健康和稳定。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约谈专车经营者。“滴滴快车”进入广元发展业务的第二天,市运管局立即联系公安、工商及属地运管部门,约谈了市城区滴滴快车经营者,宣讲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经营活动。二是开展政策宣传。2015年以来,我们先后10余次利用广播、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群众乘坐合法车辆出行。三是加强运输市场整治。我们主动联合公安、城管、残联等部门,加大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家车接入“滴滴”专车平台参与营运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对30余辆利用“滴滴”专车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进行了处罚。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选乘正规合法的车辆出行。同时,如发现非法营运车辆和经营行为,请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及时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举报(联系电话:12328)。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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