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规定,广元市公路管理局于2019年3月12日,在成都市主持召开了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广元市公路管理局、方案编制单位成都新川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川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保持监测单位四川巨石强森生态工程环境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嘉源生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概况。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严家湾,项目由桥梁工程、G108互通工程和道路改线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4.80hm2,其中永久占地4.25hm2,临时占地0.55hm2。工程实际挖方6.14万m3,填方总量3.84万m3,弃方2.30万m3,弃方运至弃渣场堆存,该弃渣场现已被征用建设为商业住宅。工程实际总投资7433.1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901.43万元。工程于2013年11月开工,2016年3月完工,总工期29个月。
(二)水土保持设施落实情况。2012年7月,成都新川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同年8月16日,广元市水务局以《广元市水务局关于国道108线广元严家湾桥隧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广水函〔2012〕199号)批复了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表土剥离及回覆、排水沟、沉沙池、乔灌草绿化等水保措施已落实,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基本做到了“三同时”。实际完成水土保持投资214.43万元,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达到方案及规范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测工作,验收阶段四川巨石强森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采用调查监测、资料查阅等方法对工程区水土流失和防治效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监测。水土保持调查和监测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林草覆盖率不达标的主要原因为桥梁工程区基本被硬化;施工生产生活设施区被其他项目征用未实施植物措施;弃渣场区现已被房地产项目征用其实施的植物措施被完全拆除,不计列在林草覆盖率的计算中)。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9.94%,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85%,土壤流失控制比1.04,拦渣率99.00%,林草植被恢复率99.04%,林草覆盖率4.95%。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理任务,由主体监理一并履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列入主体工程监理任务中,监理单位按要求落实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后期委托四川国之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资料整理及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编制工作。
(三)水土流失防治成效。从实际情况看,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是完整合理的,目前水土保持措施工程质量全部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防治效果显著,且建设单位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在此基础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了《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四)验收总体结论。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出具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4月18日(不少于20个自然日)。
(六)联系人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3303230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
监督电话:0839-3263745
附件:1.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国道108线严家湾嘉陵江大桥工程(望乡台大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