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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张珣昌(先生) 写信时间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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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1岁小孩坐车也要收费吗?不给钱司机还扬言要打人。
信件内容 今天我从普安镇乘坐川H.16488到公兴镇,司机收费16元,连一岁的小孩也要支付车费,而且这16元是在车上收的,司机当时还不让到车站去买票,说到车上一块收车费,由于我当时拒绝支付小孩的16元车费,司机当时就骂骂咧咧满口脏话,并且扬言到公兴镇后要找人收拾我。希望政府能为我做主。
回复内容 张珣昌先生: 你好! 你向局长信箱反映 “1岁小孩坐车也要收费吗?不给钱司机扬言要打人”的信件(编号:201502049170)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剑阁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的反映情况属实。事件的主要经过是:你一家三口从普安乘车回公兴,当时应班车辆为川H16488客车,在你一家乘坐该客运车辆时,驾驶员告知你该车核载人数为19人,按规定只能免费乘座1名儿童,免票儿童已满,如急需乘坐该班次客车,儿童就必须购票,否则就坐下一趟车辆。你认为小孩才1岁,不应该买票,双方在交谈中,情绪比较激动,发生了争吵。 对该事件,剑阁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责成县公路运输管理执法部门进行调查核实,认定川H16488驾驶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一定问题,解释工作做的不到位,服务态度恶劣。为此,将作出以下处理意见:一是对川H16488客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责其书面检讨,并赔礼道歉;二是要求广运集团剑阁公司加强全体驾驶员的素质道德培训教育,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旅客朋友提供愉快、安全、便捷的服务。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