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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牛欢 写信时间 2017-04-27
联系地址 四川,广元,苍溪 联系电话 138****3740
信件主题 关于残疾人通水泥路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广元市交通局局长:我是来自广元苍溪县陵江镇太丰村的公民,去年我们太丰村搞扶贫建设,县交通局帮扶改建道路,家家户户享受水泥路,然而我家除外,我父亲是残疾人,不能走路,只能靠残疾车代步,村官解释说因为通向我家道路是堰盖,不能建水泥路,然而别的村的堰盖却建了水泥路,所以我想请求广元市交通局局长同志给出明确说法。我的父亲因为道路颠簸,对其尾骨的褥疮产生较大影响,希望领导给出说法。谢谢。
回复内容 牛女士: 你好,你在局长信箱的来信《关于残疾人通水泥路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你的父亲牛庆斌,太丰村一组村民,2014年6月,被评定为精准贫困户,贫困人口2人,贫困原因是牛庆斌下肢残疾。由于该户居住地较为偏远,距组道路连接处300余米,鉴于该户是精准贫困户,加之残疾,已从二组组道路硬化至堰盖处,解决了基本通行。 2014年6月,太丰村被识别为整体贫困村,由县交通运输局对口帮扶,三年来共硬化公路项目7.5公里,资金310万元,拓宽改造2.5公里,资金77万元,目前太丰村村组道路已全部硬化。关于村民反映的公路未硬化的事,根据现场查看该道路属于入户路,根据目前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入户路没有项目和资金支持,应当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自主修建,太丰村所有已硬化的入户路也是按照这一原则实施的。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