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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 信 人 陈家伍 写信时间 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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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检举信
信件内容 检举信王强局长:广元市畅达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将过户到公司的出租车及经营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将出租车的所有权归属于原车主,允许原车主认购公司的出租车经营权,收益和风险由原车主承担。公司将经营性收入以过账形式返还原车主,公司仅仅收取每辆车管理费。这实质是挂靠经营,转让、变更出租车经营权的行为,违法了公司法及国家深改委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规定。2016年8月前后,川HT2697捷达出租车本应由公司购买,但公司要求个人出资购买,该车归属于个人,并将以公司名义取得出租车经营权由个人认购,该辆车的营运性收入全部归属于个人,公司仅仅收取了挂靠管理费。广元市畅达出租车股份有限公司这种挂靠经营模式,导致公司没有一辆真正属于自己的出租车,成立公司的目的仅仅是以公司名义骗取出租车经营权,再非法转让、变更行政许可,也损害了其他已下线出租车股东的分红权,应予行政处罚、责令改正。本年度出租车经营权配置的考核在即,对这种所有权名义上属于公司,实质归属于个人的出租车不是考核的对象;公司以欺骗的方式取得的出租车经营权没有合法依据,该行政许可应予撤销或收回。恳请对该公司挂靠经营,非法转让、变更行政许可的行为责令改正。检举人: 陈家伍13678398848 王维15378549595 童登新13981296065 张萍13981278918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回复内容 陈家伍等网友: 你们好! 你们通过局长信箱反映畅达出租汽车公司涉嫌违规经营的信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运管局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3月1日,经调查人员查约相关资料,该公司2016年6月份股东会决议中有将公司获得的出租汽车经营权由原车主出资认购的条款。2016年8月,该公司获得1辆出租汽车的继续经营权,由于资金不足,该公司向原车主借购车款107000元用以购置新车辆(车牌号为川HT2697)。你们反映的情况属实。该公司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国家、省、市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广元市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协议》有关规定。为此,我局责成市运管局督促该公司立即纠正违规行为。3月3日,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向该公司下达了规范公司化经营行为的整改通知,要求该公司在4月1日前纠正违规经营行为。3月7日,该公司上报了《规范公司化经营的整改报告》(广畅司发〔2017〕43号)及董事会决议、退款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同时,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议做出了以下决定:一是对股东会决议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并拟准备近期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对股东会议决议有关条款进行更正。二是全额退还以公司名义向车辆(川HT2697)原经营者所借购置车款107000元。三是要求各股东补齐原认购的股本金和自愿原则增加现有股本金,以解决该公司购车资金不足问题。 在此,我们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可提供有效证据和线索,向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举报(联系电话:3560436)。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