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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广北二专线属于经营性收费公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的规定。目前,广北二专线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期限内。川北高速公路公司广元管理处为加强广北二专路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经请示川北高速公路公司同意自4月18日起在广北二专路启用应急通行卷,严格执行进站领卷、出站验卷缴费政策,确保通行费收入应征不漏。启用应急通行卷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的一项工作措施,该路段通行费未涨价。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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