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下达2017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 年第3 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指导意见》(川交函〔2014〕843号)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近几年已完工并交工验收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项目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积极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完成审计及档案、环评等单项验收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我局上报竣工验收请示,我局将适时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市交通质监站要及时组织开展拟竣工验收项目的质量鉴定工作,形成质量鉴定报告,并做好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初审工作。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清理本县区未纳入市级竣工验收计划的其他交通建设项目,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把竣工验收工作纳入2017年度目标绩效管理,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的将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2017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表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2月16日
附件
2017年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