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办公,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对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务服务印刷品进行公开比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各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GYJT20200001。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印刷品采购。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评分方式:综合评分。
六、比选项目简介:
(一)预算金额:人民币88000元。
(二)采购内容:道路运输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行政许可档案盒、行政许可档案袋(清单见附件1)。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届满的除外)。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5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1:30,下午14:30-17:00。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到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三楼审批科现场报名。
九、比选招标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比选地点: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指挥大厅
十一、信息发布:本比选投标邀请在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cngy.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自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次日起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南段78号
联系人:向先生
联系电话:13881202929。
附件:1.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印刷品采购清单
及质量要求
2.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印刷品比选要求
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印刷品评分办法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服务印刷品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数量
|
1
|
道路运输资格证
|
以样品为准
|
10000个
|
2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以样品为准
|
10000个
|
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以样品为准
|
10000个
|
4
|
行政许可档案盒
|
以样品为准
|
6000个
|
5
|
行政许可档案袋
|
以样品为准
|
10000个
|
注:以上用品现场报名时都提供样品。
二、质量及时间要求
1.中标人必须按照样品规格印制相关用品。在交付印刷前须经过项目单位相关负责人校稿,同意后方可印刷;若出现不按采购人意见修改等严重影响工作开展进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所有材料要做到印刷清晰,不得出现模糊不清等影响阅读的印刷质量问题;材料按页码顺序装订,不得出现缺页;印刷份数必须保证。
3.中标人应材料印刷提供相应的免费设计和排版服务。
4.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外传定稿的印刷成品和样本。
5.中标人要按照项目单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印刷成品。如果有需要沟通的事宜,中标人要及时响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6.中标人要提供免费送货上门(含免费快递上门)服务。
7.采购清单中所有内容均无电子版样稿,需要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重新设计制作。
8.交货印刷品质量,不得低于提供样品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方发票之日起,按照相关程序结清。
2.付款前,中标方应开具合法的发票和印刷清单,如若中标方不能或不提供合法的发票,采购人有权拒付货款。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设计、排版、印刷、管理费、交通费、货物运输费、人工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采取清单方式报价,按采购清单中的5个用品,分别报单价和总价。
3.投标总价由5个用品单价组成。
附件2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服务印刷品比选要求
一、宣读资料
(一)参与比选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
(二)所有比选程序完毕,如参加比选的单位代表对宣读资料有内容上异议的,应在获得比选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
(三)公告中规定的比选时间到,主持人宣布比选开始,当众宣布参加比选的到会人员。
(四)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五)当众进行比选。
(六)宣布比选结束,参与单位退场。
二、评选
(一)比选委员会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批科、局财务科、局办公室、局法规科、市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交通窗口派员组成,由局党办派员监督。
(二)比选委员会按照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要求对各投标人评审打分。
(三)投标人不得通过现场修正、增添或撤销已提交的比选文件资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四)投标文件不具备比选公告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五)比选人不得具有以下情形,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属于不合格比选人,其比选资格将被取消: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人。
3.向必须按单位、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有关部门关于此次比选的监督检查或向监督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三、确定中标人
1.根据比选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慢,无异议后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比选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中标候选人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产生中标人。
3.本次比选不退回除原件外已提交的比选文件和其他比选资料。
附件3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政务服务印刷品评分办法
一、资质初审,投标人应在投标现场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份(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的不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的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的不提供)。
(五)投标报价1份(说明:提供采购清单中物品单价和本次比选投标总价,并加盖企业鲜章)。
(六)投标人使用的印刷设备清单1份。
(七)印刷设备为自有设备证明或与相关印刷企业签订的长期印刷合作合同1份(说明:1.印刷设备为自有设备的应提供设备长期(设备租赁期大于1年)印刷设备租赁合同或设备购买凭证。2.与相关印刷企业签订长期印刷合作合同(印刷合作合同期大于1年)的,应提供合同原件或加盖合同双方鲜章的复印件)。
(八)具有独立工作场所证明1份(提供工作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独立所有的合同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加盖合同双方鲜章的复印件)。
(九)技术保障措施(提供印刷品售后质量保障承诺、印刷品保密承诺等)。
(十)以上材料除原件外都应当加盖企业鲜章,未加盖鲜章的视为未提供。
二、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
90分
|
投标报价在预算金额88000元以下得60分。在预算金额的基础上每降低100元多得0.1分,最多得30分。总分90分。
|
2
|
技术保障
|
6分
|
提供印刷设备清单得2分;提供印刷设备为自有设备证明或与相关印刷企业签订的长期印刷合作合同得2分;提供独立工作场所证明,得2分,总分6分。
|
3
|
资质证明
|
2分
|
提供具有印刷资质的营业执照原件得2分,未提供原件,只提供复印件得1分。总分2分。
|
4
|
服务保障措施
|
2分
|
提供印刷品售后质量保障承诺得1分,提供印刷品保密承诺得1分,总分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