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体系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区交通运输部门、镇、村分别作为县道、乡道、村道(社道)的管理责任主体,组建“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三级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全区12个镇126个建制村均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实现管养力量向基层倾斜、管养重点向基层延伸,所有自然村(组)道路和入户道路路产路权保护均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实现多方位、全覆盖的网格化联动管理机制。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部门协作执法。通过交通系统机构改革,整合资源组建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加大执法力度。采用“一定两流动三班人”检查方式,在G212线元坝红土垭设定固定超限检测站1个,整合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农业农村及综合执法等部门力量,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组织骨干专班开展流动巡查,实现公路执法监督全覆盖,全区连续多年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常态化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严格管理公路建筑控制区,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强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坚持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5·26爱路日”等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五进”活动,组织干部广泛进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护路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全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全区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