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元市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广元市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解读
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国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交函〔2021〕302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广元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21〕26号)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措施及政策公开
1.加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公开和解读,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工作。
(二)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市场规则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及时公开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工作情况,聚焦公路管理、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监管执法公开。
(三)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3.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按相关规定组织直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工作,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工作。推进政府采购信息依法规范公开。
(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4.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常态化疫情防控、高速公路通行政策、应急物资运输政策、客货运从业人员及船舶船员疫情防控等信息。密切关注涉及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稳妥回应。
二、围绕重要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推进重大战略部署信息公开
5.聚焦加快建设交通强市、构建全国综合性交通枢纽、全面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乡村振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要政策以及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6.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注重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举措内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市场预期的政策文件,主动靠前引导,释放权威信息。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解答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的咨询,及时有效答复市交通运输局信息网站“公众留言”和“局长信箱”栏目咨询问题。
7.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解读,采用图文解析、发布会、简明问答等方式,鼓励运用可视化图表、短视频等新技术手段,不断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切实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
8.加强舆情回应管理,密切关注涉及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回应。坚持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政府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重要工作方式,统筹12328道路运输服务监督电话、领导信箱和网络问政等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回应资源的有效整合。
三、围绕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9.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行政机关管理社会、服务公众的依据和结果。行政权力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动态调整,并通过政府网站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线上办事指南与线下办件标准一致。
(九)完善平台载体建设
10.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网上互动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实现一网通办。推动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10个道路运输高频事项“川渝通办”和“跨省通办”。
11.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定期分析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状况,常态化开展清理整合。落实分级备案制度,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关停、注销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融合发展,实现整体发声联动发声。
四、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12. 切实强化服务理念,加强对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指导,执行答复文书规范格式,更好满足申请人个性化合理需求。严格依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具体收缴规定计收信息处理费。
(十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13.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复议案件,通过案件审理督促各单位依法履行法定信息公开答复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加大监督力度,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五、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
14. 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理顺机制,保障经费,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15.做好日常跟踪提醒,定期梳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及时纠正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