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普通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公室 2023-07-05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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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普通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现将《全市集中开展普通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36月25日










全市集中开展普通公路隧道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以及省政府公路隧道安全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确保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强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集中开展普通公路隧道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川交路函〔2023〕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增强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行业安全综合治理的水平。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升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主动性。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安全隐患底数,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排查内容

(一)运营隧道重点排查土建结构、机电设施、管理运维和外部风险等。

1.土建结构。以隧道洞口、衬砌、路面、交通标志标线、吊顶及预埋件是否影响行车安全为重点,注意排查隧道洞口护栏是否完好并与洞口顺接、山体和岩体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衬砌是否有严重渗水、结构永久变形、危急结构安全和行车安全的趋势;路面有无严重隆起、坑凼和路面板错台等影响行车安全的病害;洞顶各种预埋件和悬挂件是否出现严重锈蚀或断裂;交通标志有无缺失、污损;标线和轮廓标是否存在较大面积脏污、脱落缺失;限高限速设施是否完好;应急通道和横道是否堆放杂物;有人行道的隧道,注意检查人行道护栏是否完好坚固。

2.机电设施。以消防设施为重点,同时对配供电设施、照明设施、通风设施、监控设施等机电设施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上设施至少应进行一轮实际检测运行。消防设施主要检查火灾报警设施、消火栓灭火器、阀门、水喷雾灭火设备、给水管、电动机、水泵、消防水池和电光标志是否能正常使用;配供电设施应对配电箱、变压器、开关和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照明设备灯泡是否损坏,亮度是否正常,电压是否稳定,灯具外罩是否有破损,特别要注意紧急逃生通道和横道的指示灯是否正常工作;通风设备主要检查风机是否平顺正常工作,有无抖动或异响;排水系统主要检查下穿隧道水泵是否可以正常工作;监控设备主要对能见度监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进行检查。

3.管理运维。一是隧道交竣工资料、日常巡查、检查及评定资料、保养维修等各类资料的养护技术档案是否建立,是否配备专门技术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二是隧道养护作业是否严格按规苑进行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是否合规照明,穿戴反光服安全帽、配备交通引导员。三是隧道管养单位应急力量是否满足需要,隧道救援设备设施是否状态良好。

4.外部风险。主要通过与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沟通,掌握并评估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点和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点对公路隧道可能造成的灾害情况。

牵头科室:局公路科、局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二)在建隧道重点加强施工源头风险防范,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管控,现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等。

1.加强施工源头风险防范。一是严格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风险工点管理清单。组织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流程,规范施工工序管理,按照方案开展交底、施工和验收工作。二是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特别针对瓦斯、涌水、软岩大变形、采空区等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地段,必须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严格落实方案变更论证审查程序,严防通过“设计优化"”“工艺变更”“材料替代”等形式降低标准,增大安全风险。三是加强施工现场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强化动态设计,关键节点施工前参与检查和验收,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后评估,对揭示地质条件与勘察设计不符的,动态调整开挖方案、支护参数、辅助设施、施工资源等综合风险应对措施。四是严格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必须及时掌握围岩变形和收敛情况、瓦斯气体含量等,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撒出人员,严禁降低监控量测频率及编造超前预报报告。

2.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管控。一是严格规范开挖和衬砌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施做锚杆、拱架、仰拱及初喷等工序并留有影像资料,严禁不设、少设锚杆或拱架,及开挖面与仰拱、二衬安全距离过长。二是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值班制度,V级及以上围岩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管理,严禁冒险作业。对超前处理、钻孔、爆破、找顶、支护、衬砌、动火等关键作业工序,监理人员应加强监督,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旁站监督。三是强化进洞施工人员管控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对作业人员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知识的培训教育,以及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四是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规定,必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领退及双签制度,严禁民用爆炸物品混装运输,严禁隧道内储存炸药或雷管。

3.加强现场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一是严格按照隐患动态“清零”的原则,督促加强施工现场“日检、周检、月检”等常态化排查治理,开展季节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专项排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二是针对地区环境、隧道类型、地质水文条件和风险类别等特点,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制定演练计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使所有参建人员熟悉应急处置和逃生方式。严格落实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开挖面至二次衬砌之间必须设置救生通道及应急包,应设置门禁系统和作业面监控系统,严禁无逃生通道施工作业。

牵头科室:局建管科、局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质监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三、时间安排

隧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从即日起至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23年6月24日前)。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6月24日前各单位要完成实施方案。

(二)整治阶段(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7月5日)。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县区交通运输局集中排查整治全市建设期和运营期隧道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相关科室和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及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7日)。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全面总结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炼亮点、查找不足,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升思想认识,强化政治站位,深化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分兵把守、协调推进,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属单位要依职责加强对各自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指导。

(二)全面消除隐患。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照公路统计年报和现场实际,确保所有普通公路路网上的公路运营和在建隧道均纳入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通报公安交警部门果断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确保安全。同时,要找准问题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隧一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和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经费,迅速整改落实。整改工作中,各县区要评估自有技术力量状况,自身力量不足的县区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深入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升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隐患排查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四)加强督导检查。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交通质监中心,局公路科、建管科、安监科为成员的督查小组,对7个县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五)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10:00前将本周隧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及进度表盖章后报送我局;2023年7月7日下午18:00前报送最终排查整治结果和工作总结。在建隧道报送至局建管科,联系人:高丽君,联系电话:13547167165。运营隧道报送至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养护科,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839-3231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