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公告 (2023年10月)

政策法规科 2023-10-24 分享:

按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三十二条、《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比对名单(川运函[2023]46号附件),现我局依法对相关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并向社会公告,相关从业资格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2023年10月)

广元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2023年10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