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严格落实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一、主体资格合规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车辆要求合规
(一)按照经营许可要求投入符合规定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性能,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等要求的车辆;
(二)投入运营的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三)已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从业人员合规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应当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进行了从业资格注册,建立了从业人员档案。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监督管理的。
四、管理制度合规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制定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与驾驶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按照规定为车辆购置承运人责任险、强制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五)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经营行为合规
(一)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以显著方式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二)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3.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4.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消费者实行价格歧视;
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四)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监督检查所必需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网络数据以及其他资料。
六、监管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配合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