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元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抓紧出台本县区、本单位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对照本工作要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重点抓好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执法形象提升、“七五”普法中期总结等工作。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9日
广元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是依法治市巩固提升年,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厅2018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提出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谋划部署。继续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法治工作要点制定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切实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引导性和有效性。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与交通建设项目资金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建立清理长效机制,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行业管理需要及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文件,切实完善行业制度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一)严格执法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大”法定程序执法到位。对行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加快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大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涉及民生和生态文明等行政决策的审查力度,提升合法性审查质量。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探索筹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和法律专家库。积极推进行业新型智库建设,探索邀请省内从事法学、管理学、交通运输、土木桥梁、会计审计等领域的专家组建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和法律专家库,进一步整合专家资源、强化专家管理,重点对行业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专家咨询讨论,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挥专家作用。
牵头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局直属各单位
(三)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局直属相关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法制工作机构的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探索组建公职律师队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及运行制度,加大对外聘法律顾问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外聘法律顾问工作档案、绩效考评等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法律顾问“顾而不问”问题。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
(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实际,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开展人员、装备清理工作,切实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等问题。
牵头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二)深入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试点建设。在2017年试点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实现全市全覆盖。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和制度体系,努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公示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证件的考试、年审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谁聘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加大公路超限、非法营运、安全生产等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将执法主体、调查取证、裁量标准适用、案卷归档等内容作为评查重点,评查结果要及时通报,接受监督。
牵头单位:法规科、安监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四)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形象提升行动。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细化执法形象的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方案,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形象提升行动。通过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科学评定考核等次,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切实提升行业执法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
牵头党委:法规科、局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五)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重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执法证件管理、车辆管理、执法案件管理等,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着力用科技手段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法规科、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六)强化执法联动协作与“两法衔接”。推进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切实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等。健全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非法经营、危险驾驶、伪造公文证件等违法案件的移送工作,强化“两法衔接”平台数据对接和应用管理。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航务局、市运管局、市路政处、市交通工程质监站
四、构建完善行政权力立体监督机制
(一)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贯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在职复议人员培训。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行政胜诉率。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三)完善舆情监测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市交通运输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五、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普法依法治理
(一)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统筹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建立普法清单,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宣传工作。积极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和以案释法试点工作。创新法治宣传工作载体,切实做好“法律七进”,增强法治宣传的实效性、影响力和覆盖面。
牵头单位: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强化法治培训工作。细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积极参加部省市组织的各类法治培训,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牵头单位:法规科、人事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六、完善法治工作保障体系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继续实施局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学法,注重问题导向,提升学习效果。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二)落实法治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确保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牵头单位:法规科、财务科
责任单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