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8-05-25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办《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川交应急便〔2018〕20号)、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广委办发电〔2018〕15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暨防汛减灾工作的通知》(川交发明电〔2018〕16号)工作要求。为有效防范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加强应急值守做好灾害防范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和灾害防范工作,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信息快速传递、政令传达到位、应急处置迅速。严格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章制度,一旦发生事件和事故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要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的报送,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做到半小时电话报告,1小时书面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加强对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抽查,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对因脱岗或不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加强与防汛、水利、国土资源和气象等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获取气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并建立预警信息逐级传达和确认机制。充分发挥电话、广播、短信、互联网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査治理工作,特别是加强人员密集地、长大桥梁隧道、施工驻地、渡口码头等重点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