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大水路交通基础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救生衣常态化管理,并对船员、乘客使用穿戴救生衣和浮具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二是全面推进片区管理责任制,划分安全管理责任片区和责任人,加强监管和巡查、签订安全责任书、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考核,形成了“人人抓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安全科学管理,建立水上交通防汛安全信息网络体系。持续推行“三项建设”: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公益性渡口和自救互救机制建设,在全县有船乡镇建立了水上交通船舶自救互救站,向有船乡镇救助站配送了船舶应急抢险设施设备。四是建立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责任体系和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坚持涉水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分析会议制度和每月安全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及管船员会议,即时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消除安全隐患。积极筹措资金给全县客渡船舶、船员购买了保险,并要求全县采砂(企业)船舶和从业人员购买保险,从源头降低船舶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