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办公室 时间: 2017-10-19 分享: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广人社办发〔2017〕191号)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拟推荐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为先进集体,现予公示。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反映情况的,请于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3412126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