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交办函〔2018〕9号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65号提案答复的函
赵俊科等4位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联动巴中市修建旺苍普济至南江高速公路的建议》(第36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建议修建的旺苍普济至南江南高速公路已纳入《广元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广元市“脱贫奔康交通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作为规划研究项目。但未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局一直努力将该项目纳入国家、省有关规划。尤其是2014年市上启动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工作以来,我局一直建议将旺苍普济至南江南高速公路列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并在每次征求意见中予以提出。2016年7月1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6〕120号文件正式批准《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规划仅明确了国高网、水运、铁路、航空项目,未将该项目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2017年3月初,市发改委在征求《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修改意见时,我局又建议将旺苍普济至南江南高速公路纳入该方案。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我局也多次专程到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汇报对接,请求将该项目纳入实施方案。省发改委按照省政府第149次常务会议要求,剔除不符合规划时限、不成熟、不具备实施条件或者远期才有可能实施的项目,未将该项目纳入《四川省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2017年6月,市人民政府和我局分别以广府〔2017〕72号和广交〔2017〕96号文件上报省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请求将旺苍普济至南江南高速公路纳入《四川省高速规划网规划(2014-2030年)》中期评估调整规划。目前,我市正会同巴中市规划研究,争取在《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中期调整时将该项目纳入规划。为此,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主动对接巴中市联合向上汇报对接,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相关规划。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金桥,326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