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2017年8月被省人民政府认定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为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成果,坚持以“四好”为标准,五严格推进交通扶贫专项建设,惠民生,促发展。(1)严格项目规划。突出年度精准脱贫村通村联网路建设为重点,兼顾产业发展道路和现代农业园区道路建设,县交通部门组织深入各相关乡镇村组实地踏勘、规划线路走向,核实建设里程,确定建设标准,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大局。(2)严格计划管理。县交通部门将年度建设计划上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并打捆立项、设计、财评,由乡镇作项目业主负责实施,严禁无计划建设或先建后补。(3)严格建设程序。符合招投标条件的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达不到招投标要求的通村公路项目由乡镇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抽取确定施工单位,取消评委评分制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保证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公开公平。(4)严格建设监管。实行项目法人管理,严格按图施工,严格原材料进场检测、重点工艺施工、企业自检、项目业主抽检等环节把关,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5)严格交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乡镇对项目进行初检,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申请交工验收,由县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县农建办、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乡镇分管领导、施工单位负责人、村组干部进行交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各乡镇管理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