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管理员 2018-05-27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广元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委〔2018〕8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交安委〔2018〕2号)精神,经局安委会研究,定于2018年6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和全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通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深化改革发展,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交通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行业“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要在活动期间特别是6月16日当天,根据当地安办安排,结合行业实际,在站场、广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展台,通过发放宣传品、展示事故教训、安全知识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二)开展“行业重安全”学习宣讲活动。一是各单位要分层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采取领导带头宣讲、邀请专家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二是各单位要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专家,走进企业,走入一线,重点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行主题宣讲,强化安全理念,普及安全知识,确保安全意识在行业入脑入心。

(三)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社会宣传。各单位要发挥行业优势,组织在客运站场、公交站台、渡口码头、公路超限运输检测站、施工和驻地等场所,以及客运车辆、旅游车船、公交车辆、出租汽车、客渡船舶、公路可变情报板等行业工具和载体,开展有声有色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手机快讯等媒介,组织实地采风,广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成效,广泛传播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

(四)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各单位要结合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等省内外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积极推进公路水路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专题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进行针对性应急演练等形式,汲取血的教训,改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措施,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安全工作纵深开展,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

(五)健全安全文化长效机制。一要以行业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为突破,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安全文化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二要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加大行业教育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六)开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安全知识微信在线答题活动。各单位利用“广元安监”微信公众平台,开展安全知识微信在线答题活动,广泛动员企业员工参与学习与答题活动,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答题内容包含《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知识等。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基层单元,发放《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手册》,推进“七进”活动,增强大家的安全文化素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广泛营造安全发展氛围,提高大家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技能。

(八)开展“辨识风险、消除隐患”活动。为了充分发挥大家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指导客运水运企业围绕安全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组织开展职工“辨识风险、消除隐患”活动。通过职工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把“双控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扬。

(九)开展“主体责任大家谈”活动。客运水运企业要通过面对面访谈、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媒体刊发或录制等多种方式,在职工中畅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体会和建议,推动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以达到树立标杆扩大影响,逐步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强跟踪指导。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厅将结合汛期综合督查,适时进行实地督查。

(三)加强督导考核。市交通运输局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目标管理内容,请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动态信息、活动总结,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期间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信息,7月1日前报送总结。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