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办公室 2018-08-31 分享:

 

广交办函〔201812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答复的函

 

向刚代表:

你在市人大七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基础设施要提高起点,避免重复建设的建议》(第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发展现状

(一)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7465公里(其中县乡道5312公里、村道12153公里),占全市公路总里程的87.5%,全市234个乡镇100%通油路或水泥路,2499个行政村100%通油路或水泥路。全市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通畅水平进一步提高,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三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公路“两室两站”(建设管理办公室、检测试验室、交通工程质监站、乡镇交通管理站)的建设管理体系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正日趋完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得到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总里程达17116公里,农村公路管养率达到98%。各县区逐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各具特色的管养架构初步形成,“建有所养”的农村公路管养格局正在逐渐形成。

(四)农村客运事业逐渐发展壮大。全市实现100%的乡镇、87%的行政村通客车,日益壮大的农村客运为发展农村经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市地形复杂、经济落后、基础薄弱、投入不足,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这也是制约我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一)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由于地理位置、地形条件、建设难度、工作力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原因,我市农村公路发展存在两个方面不平衡:一是县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二是区域内发展不平衡,离城较近、建设条件较好、投资较低的农村公路发展较好较快;地理偏僻、建设难度较大、投资较高的农村公路发展较为滞后。

(二)农村公路发展资金严重不足。一是国家补助标准低。由于我市地处山区,地质复杂,公路建设难度大、成本高,国家补助资金往往只占工程建设成本的5-30%。二是地方财政自筹配套不足。我市地方财政薄弱,县(区)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不足,部分县区财政无力配套农村公路建设自筹资金。三是涉农资金整合难度大。受项目属性、资金政策、建设程序等制约,难以将其他涉农资金整合到农村公路。四是“一事一议”筹资困难。我市属于连片贫困地区,偏远山区农村的人均收入低,筹资能力严重不足。加之,部分群众认为修路是政府的事,筹资投劳的主观意愿不高。

(三)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亟待加强。一是养护资金不足。通村公路主要依靠村民“一事一议”解决,不能满足农村公路管养的需要。二是养护专业化程度低。我市纳入专业经常性养护的农村公路仅占14%,其余农村公路都采用临聘农民工养护,养护技术差、设备工艺落后,无法满足公路养护需求。

(四)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不足。一是农村客运优惠政策不完善。因农村客运点多、面广、路况差、油耗高、客流分散,农村客运不但成本高,且未能享受到和城市公交同等的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农村客运企业经营困难。二是农村客运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农用车、面包车、摩托车等参与农村客运,客观上弥补了不具备开通条件的农村客运空白,但扰乱了农村客运市场,埋下了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8年,我们将按照《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技术指南》要求,严格按等级公路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着力改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加大“窄路”改造力度,重点对宽度不达标路段进行加宽。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整治、安全防护工程。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基本达到100%,县、乡道和开通客运的村道临崖、临水3米以上安全隐患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市政府将出台《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推动全市农村公路科学发展,树立农村公路新形象。

(一)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出台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建筑材料使用以及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创造条件;村道建设将用好“一事一议”政策,采取村为业主,村民自愿、村民自治、民主修路、民主管理的方式,充分发挥和尊重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二)规划管理。县道规划由县(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县(区)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乡道、村道规划由县(区)交通运输局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区)政府批准,并报县(区)交通运输局备案。

(三)加快建设。围绕《广元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广元市“脱贫奔康交通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任务,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确保目标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对于申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县(区),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达到100%;符合要求的“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建设总里程达100公里以上,且县、乡、村道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0公里。

(四)完善提升。着力改善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加大“窄路”改造力度,重点对宽度不达标路段进行加宽。按等级公路标准新(改)建农村公路,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错车道和排水挡防、交安设施,实现安保、管养、客运等设施三同步。

(五)资金保障。一是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二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三是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七公开制度,建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强化监管。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创建示范县的县级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实体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县两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协作,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各县(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别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有效防范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严鹏,13981285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