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交通建设项目施工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国庆期间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防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规和省交通厅公路局《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施工路段安全管理的通知》(交路路政函〔2009〕122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明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国庆期间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加强防护措施,细化应急救援预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一是各项目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要加强国庆期间对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特别是重点做好爆破施工、梁板吊装、隧道、深基坑、高大挡墙和临崖临边支护防档结构的隐患排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二是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按规定存放,对施工现场、驻地和职工宿舍加强用电、用火管理,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各项目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要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结合各项目场地实际情况,逐一制定整改和防控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管理模式,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并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应急防范处理能力。
三、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各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明确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责任人国庆期间在岗值守,并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