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

管理员 2018-02-25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度防汛准备工作,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18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广防指汛发〔2018〕1号)精神,现将有关防汛准备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做好2018年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总体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筑牢思想认识的第一道“堤坝”,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抗旱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周密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将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健全防汛抗旱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三、积极组织落实各项防御工作措施

各单位要提前开展相关准备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汛抗旱检查,确保物资、装备、队伍等准备到位,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加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做好预警预防与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做细做实。

(一)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在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要加大对公路、桥梁、隧道的排查力度,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及时消除隐患,妥善处置突发险情。同时,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

(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汛期客货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客车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严防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要指导本地区、本行业应急保障车队加强演练,切实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三)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通航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水上船舶、设施和人员的避风工作。要根据气象情况,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规定,组织做好客渡船、危险品船、长期停航船、水上施工作业船等的避风工作,加大桥区、渡口、锚地等水域的现场巡查力度,做好恶劣天气时滞留在码头、锚地、渡口等场地船舶、船员、旅客的疏散、安置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船。

(四)交通质监部门要加强汛期在建公路、水运工程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和台风变化,对可能受到暴雨、坍塌、溃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施工工地和驻地,要根据气象、国土等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和现场巡查情况,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设备、施工驻地等的排险加固,及时转移施工人员。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强化汛期和节假日应急值守,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科学部署调配值班力量。各级领导要带头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加强检查。各单位接到险情报告后,要按照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各方应急力量,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和运输保障工作,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实行重特大突发事件速报制度,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上报险情信息,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事件的发生。各单位要在4月1日前将防汛抗旱工作准备及自查和隐患检查情况、将修订完善后的各类预案、在建交通重点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见附件)等一并报市局安监科。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