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8-12-21 分享:

按照省政府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12月13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9年3月,分阶段、分步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扎实开展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明确,一是健全完善“一牵头三联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市、县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统一领导,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联动联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区有关部门要抽调力量成立联合执法组,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线路非法营运乱象。三是交通运管、城管执法和公安交警、治安、经侦等部门要按照非法营运整治责任分工,加强横向联系、纵向协作和上下联动、区域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四是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执法保障,落实执法经费、执法车辆和执法装备、设施,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整治“黑车”非法营运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治乱”的重要内容,依法严厉打击一批“黑车”和非法营运经营者,有效治理交通运输行业乱象,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有序、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