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办公室 2016-05-04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广元市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法组办〔2016〕2号)精神,现将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意识,提高对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认识

“六五”普法以来,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行业依法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执法环境明显改善。但也应当看到,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法制建设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与所承担的任务职能还不相适应,行业治理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时有发生,因此进一步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既是形势任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需要,同时也是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从思想上深化对“法律进单位”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把 “法律进单位”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

二、认真学习,明确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重点和对象

“法律进单位”的主要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的重点内容是:

(一)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交通运输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通过学习达到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杜绝执法不严、趋利执法、执法不公、粗暴执法等现象。

(三)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各级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执法水平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不断优化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深化改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改变被动应付的态度,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普法工作中去;实行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在执法中普法,变执法的过程为普法的过程,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过程,使普法过程和方式得以延伸和拓展。在执法过程中通过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执法工作能够取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巩固提升“六五”普法成果。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在“法律进单位”活动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除了抓好自身的法律教育外,还要结合日常执法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重点推进:

(一)建立“教育、告诫、约见、建议、回访”等人性化执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工作全过程,耐心细致地给案件当事人宣传法律常识,引导当事人权衡得失,自觉守法。

(二)创新普法载体。注重应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运管部门可以将国家出台制定的有关出租车管理的法规政策编辑成短信,定期发送到企业、车主、承包人以及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手机上,扩大法律宣传的受众面,为服务对象宣传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

(三)要通过典型案例执法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对通过教育劝导后仍有违法的,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以彰显法治的威严和力量。同时,执法过程中也可以邀请新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行为,扩大社会影响,使人民群众在典型案例执法过程中得到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管。同时,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律进单位”活动的正常开展,要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把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同年度工作谋划、检查、考核有机结合起来。

(二)切实落实学法制度。重点要抓好领导干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各单位每年组织集中学法要不少于2次。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为民理念、公平正义理念和服务大局理念。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单位要把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作为“法律进单位”的活动日,利用网络、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建立多种普法宣传教育平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