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湖南高速旅游客车“3·22”起火事故教训,广元市地方海事局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安全措施,立即行动,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逐级落实工作职责和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岗位负责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基层和操作一线。
二是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切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优化现场监管力量,强化现场管控及重点防范,分组分片区、对标对表、逐船逐渡口进行安全大检查,切实开展持证船员集中安全培训活动。
三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船舶、水运工程建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船舶航行秩序以及水工许可、采砂区域、装载情况的整治,突出施工驻地和作业场所安全整治,加强消防设备、器材的管理的检查力度。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和后勤保障,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人员在岗、设备可用、信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