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政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交通局 2019-06-26 分享: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政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精简文件会议、整治“本本多”和“报表多”问题、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等系统文件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现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政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控量提质,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

(一)严控发文数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按照确有必要、确有实效原则,严控发文数量。对上级文件,重在结合实际制定贯彻举措,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可采用电话等方式布置的、已开会部署的,不再发文,力争全年发文较上年减少5%以上。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防止穿靴戴帽、冗长空洞,原则上专项工作安排文件不超过4页、综合类文件不超过10页。

(二)提高办文质量。以报送上级的文件文稿、向社会公开发布的文件为重点,加强审核把关,提高办文质量。承办单位(科室)对文稿内容负责,要严格审核文稿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和我局工作要求一致。局办公室要对文件形式进行把关,包括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是否经过协商会签,送审手续是否符合要求,语言文字是否规范,附件是否齐全,以及体例、格式等。未经局办公室核稿的,原则上不得直接送局领导审签。上报的工作总结、事项请示、数据指标等,必须报请局领导审签。

(三)精简控制会议。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提倡开研究解决问题的小型专题会、讨论会、协调会。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统筹合并召开,提倡召开视频会议。控制会议规模,除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及全局性重要会议外,要求局直属单位、局机关科室参加的专题性、协调性会议,原则上“谁分管谁参加”。提倡问题导向,重在解决问题,提高会议实效。

二、强化减负增效,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一)强化统筹,严控总量。除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局党组统一部署及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局直属单位、局机关科室不得自行对县区交通运输局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的,要一事一报,经局党组批准后实施。局直属单位、局机关科室在起草文件和代拟文稿时,原则上不得对有关工作提出督查检查考核要求。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得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也不得以调研为名行督查检查之实。

(二)创新方式,提高质效。改进督查检查方式,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基层一线,多看“后院”和“角落”,少看“门面”和“窗口”。要多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通过小分队形式,开展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

(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力戒督查检查考核“痕迹主义”,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重在考察工作实效,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搞机械式对照检查,不搞变换花样的报表督查。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考核,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局机关要加强资料数据共享,统筹利用基层上报数据和材料,防止要求基层多头报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减少层层陪同,避免影响基层正常工作。

三、狠抓落实落地,进一步规范政务督办机制

(一)突出督办重点。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示;局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局领导批示;局党组会、局务会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局分解下达各单位(科室)的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

(二)加强台账管理。由局办公室对领导批示、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议定事项分别建立督办台账;由局督查室(法规科)对重大项目推进和重大决策部署建立督办台帐;由局建管科对交通脱贫攻坚建立督办台账;由局运输科对扫黑除恶、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督办台账。督办台账要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督查督办,按期向局党组和局领导汇报情况,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工作对接。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督办工作,统一承接督办事项,建好本单位(科室)承办事项台账,并负责及时收集报送办理情况,加强与督办科室的工作对接,确保督办事项承接到位,抓好落实。

四、严肃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请示报告主体、事项范围、程序、方式等要求,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组织领导责任,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时、准确、客观、真实。对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方式请示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

(二)突出重点事项。要全面自查,认真梳理重大事项上报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严格落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会议请假和外出报备制度,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向局办公室报送会议请假单或外出报备单。

(三)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局党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局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重大事项应请示报告而未请示报告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党组和局领导,并严肃追责。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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