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交通执法大队:立足岗位 保护路权路产

青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1-05-14 分享:

2020109日上午,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州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G543线K12+950m处,发现公路附属设施有大面积损伤,经现场查看,共损坏波形防撞护栏板7节、立柱6根、托架6个,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路产进行拍照留存,并将现场情况上报大队领导。为早日找到肇事车辆,挽回路产损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查看视频监控800余小时、走访周边住户30余户、排查车辆50余辆,经过执法人员的坚持不懈,最终发现线索并锁定肇事车辆。但无奈肇事车辆车主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并且找不到肇事车辆所在,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面对种种难题,沙州中队锲而不舍,另寻他法,通过同交警、乡镇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对肇事车辆经常出没地定点蹲守和提高巡查频率,历时31天的坚持不懈,最终找到了肇事车辆,并于1110日成功将11400元路产赔偿费追索到位。

202155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州中队在巡查时发现,G543线K12+950m处木鱼镇(牌坊处)有疑似因车辆掉头造成路面损坏,但现场附近没有车辆停留,经现场勘验检查,核算发现路产损失达2464余元。案发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州中队高度重视,一边走访当地群众向目击者获得线索,一边通过调取监控逐一排查获得线索。经过执法人员细心排查认真核实,最终锁定逃逸车辆,但该车已经驶离木鱼镇入口(牌坊处)前往甘肃碧口方向,事不宜迟,执法人员快速行动,立即与碧口交通执法大队联系请求协助,同时兵分两路,一路沿着国道G212线行驶,一路上兰海高速从余家湾下高速实施拦截,最终在我大队执法人员和碧口执法人员的配合下,将肇事车辆成功拦截,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肇事司机承认损坏路产逃逸的事实,57日该事故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结,成功挽回路产损失2464元。

近一年,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查处路产补偿案件55起,追索赔偿金196752.6元,有力保护了路产路权,营造了良好的公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