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元市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策法规科 2022-07-14 分享: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广元市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0日


广元市2022年交通运输法治

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四川省“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规划》和《广元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围绕“强能力、优保障、提形象”,着力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新组建的执法机构,突显执法职能,为我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专题学法重点内容,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全覆盖培训轮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体责任

2.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省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安排,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不少于1次,提高党组(党委)会、办公会集体研究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的频率,有关情况应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细化法治督察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四不两直”等形式改进督察方式,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大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在目标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强化督察结果的运用,探索实施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核结果与交通运输项目规划挂钩,通过部门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布年度报告。

4.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法治专题培训班,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治专题讲课,至少参加1次法治专题培训。要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经济合同审查、复议应诉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助手作用。

三、完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5.加快完善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建设规划计划的统筹引领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瞄准交通运输行业需求,推动修订《广元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项目进程,强化调研论证及立法项目前期制度成果建设。梳理公布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现行有效制度并在网站予以公布。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成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计划。凡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已作出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的,一律不发行行政规范行文件。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贯彻执行《广元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实施细则》,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核等制度,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有效衔接,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起草单位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初审职责,探索建立专家协审机制。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7.深化权责清单管理。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部门权责清单,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和《广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暂行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通过委托、下放等方式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指导县区清单实施,确保行业行政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8.强化监管效能。组织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监管计划管理,编制年度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交通运输新业态等重点领域实行严格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完善重点监管企业监督检查档案,推行“一企一策”。持续推进信用交通,加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运输服务等领域信用管理统筹工作。

五、强化依法行政决策监督制约

9.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元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决策管理台账。建立制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操作指南,明确审核范围、程序、内容,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10.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交通运输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三公经费使用、政策法规等非涉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发挥好政策解读的释疑和引导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努力打造透明诚信的政府部门。

11.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监督,依法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司法建议。建立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定期梳理主流媒体、自媒体和网民观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法行政决策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规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12.健全行政执法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进一步厘清执法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发展机构间的职责边界,各业务领域形成运作顺畅的执法协作机制。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说理式执法,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加强教育,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1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完善执法人员在岗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人员全面理解和准确掌握各项执法规定。做好服装、标志和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确保执法形象权威、统一、规范。巩固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完善并全面应用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完善非现场执法规范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证据审核认定。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规范管理。

1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加大超限超载货车、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车辆、网络货运、网约车、出租车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非法营运联合查处、公路治限联合治理、交界水域联合巡航等执法活动。指导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告知试点乡镇行业管理,提高乡镇交通管理能力。

15.推行行政执法监督。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案卷评查等活动,增强执法监督工作实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对立案登记、违法事实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等执法关键环节和措施进行把关,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对于高频投诉事项、问题和地区,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提出长效治理举措。

七、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16.依法办理信访案件。畅通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45及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优化投诉举报处理流程,切实做好工单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依法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中的矛盾纠纷。把服务贯彻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维护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业的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从业人员合理诉求,加大对司机群体的关爱力度,持续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改善司机停宿环境。

17.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职责,持续跟踪行政复议法修改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地情况。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判决,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八、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工作

18.普法宣教营造法治氛围。组织实施《广元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信用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与交通运输行业文化融合发展,积极营造政府依法行政、群众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19.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保障。加强人才和队伍保障,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加强立法、执法、备案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储备,组织参加专题培训,加大法治队伍和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力度。落实法治工作经费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推动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执法工作经费、执法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坚决杜绝执法与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加强技术创新保障,全面应用并不断完善开发交通运输领域审批平台、执法系统、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等平台,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推动大数据、数字化、智慧化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