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省航务海事管理事务中心港口航道处处长陈凯一行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马军的陪同下,督导我市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苍溪鸳溪渡口、红军渡渡口、古梁锚地等地对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督导组要求:一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好汛期水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二是严守安全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六不发航”签单发航、开航前自查、“救生衣行动”等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客(渡)船渡运安全。三是强化预警防范措施,切实抓好汛期水情、汛情信息接收传递工作。四是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清点并补充应急物资,落实好应急船艇和人员。四是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