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职能简介
我单位负责交通运输局主管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的审查;负责本辖区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参与本地区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交工和竣工决算的审查工作;参与本辖区内部、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地区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立与管理,定期调查、整理、发布本地区的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政务信息;协助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研究编制交通建设工程、养护工程的计价依据及有关规定以及开展本地区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承担重点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及预防性养护工程)、水运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以及项目竣(交)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检测)工作等事务。
(二)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立足岗位、实干担当,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用好主题教育成果,全力做好交通造价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业务工作。继续高质量开展造价审查、材价发布、计价依据研究、业务培训等职能职责工作,认真完成省站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继续结合质量监督工作,每月不定期对在建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开展综合检查,将造价监督和质量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从制度建设、预算执行情况、人员履职、安全生产费支取等方面为项目进行“全面体检”,确保交通建设项目顺利有序推进。加强造价管理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培训,鼓励考取专业证书,不断提升造价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前谋划年度计划,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施工质量安全。加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安全质量监管效果,计划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按时完成平安工地考核、信用评价及分析报告编写。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安排,按时完成2期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平安工地”考核和4期信用评价工作,全年编制质量安全分析报告不少于2份。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监督指导。除对县区质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外,计划以“四好农村路”创建复核为抓手,增加对在建农村公路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工作,真实反映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县区农村公路建设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二级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综合办公室、造价管理科、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科等内设机构4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03.4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编制和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收入预算203.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支出预算2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1万元,占85.89%;项目支出28.7万元,占14.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03.4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编制和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41万元;支出包括: 交通运输支出16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3.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79.3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能职责调整,编制和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65.92万元,占8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5万元,占8.48%;卫生健康支出5.46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14.78万元,占7.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奖金、津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4.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0.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4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出行。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未安排政府采购预。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业务用车2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203.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54.4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0.2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8.7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