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参与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咨询、设计初审,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指导督促县区实施各类公路养护项目;协助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验收相关工作。
3.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客运站场枢纽等建设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做好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客运站场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设计方案评审、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桥隧的相关评定、评估工作;承担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工作。
4.承担全市国省干线、道路运输、货运物流、站场枢纽、农村公路建设编制规划及年度公路养护计划制定的相关事务工作。
5.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抢险、保通保畅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全市公路行业安全、应急保障等工作;参与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市公路、道路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及相关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7.协助做好道路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城乡客运一体化、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及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统筹发展工作;指导站场运营和站务管理等工作。
8.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质量信誉考核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监测、评估工作;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服务工作。
9.负责全市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行业和全市汽车维修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事务工作;负责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相关事务性工作。
10.协助做好道路运输战备的运力保障等相关事务工作。
11.负责全市公路行业、道路运输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12.承担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现场踏勘、核查相关事务性工作。
13.完成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着力抓好工程项目建设和协调工作。一是全力推进我市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协调服务保障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完善用地手续报批,确保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广元至汉中段(四川境)扩容项目按期建成通车。二是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沟通,建立高效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省、市重大活动的保通保畅保洁工作。三是主动参与谋划广元市重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G542广元境内段和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四是围绕近年来中心建设的广元山区公路、广元红岩作业区(一区)进港公路等项目,积极推进工程变更、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工作。五是积极完善公路工程技术审查制度,认真做好普通国省干线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和重要农村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等行政审批前技术支撑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六是督促指导县区做好“新三通”(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四级以上双车道公路和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幸福美丽乡村路等农村公路专项建设工作,巩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成果,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2.着力提升公路养护和管理能力。一是以养护工程和年度PQI目标任务为重点,加大养护工程项目实施力度,积极实施国省道大中修项目,全面提升全市国省干线公路路况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桥隧定期检查和排查,确保所有在役期桥梁按规定时间完成检测,保障桥隧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督促县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做到农村公路列养全覆盖,完成农村公路次差路整治,切实提高农村公路路况水平。四是全面推进公路管理信息化,用好桥梁养护巡查APP、“蜀路通”、“承灾体普查”等信息化管理系统,以科技赋能开展好日常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公路养护巡查系统使用率、灾毁数据报送和初审率达到100%。加强交调站运行维护优化,组织开展10个交调站的新建工作,提高交调站的在线率、准确率和完好率,为经济运行数据、客货运周转量等提供基础支撑。组织开展15个国省干线公路高位视频监控的建设工作,完善国省干线公路重点点位、重点路段的信息化监控措施,为提升公路本质安全提供保障。五是持续加强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加大日常养护巡查力度,做好路面保洁和环境美化工作,营造畅通安全、整洁美观的公路交通环境。
3.着力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效。一是积极谋划和储备枢纽、园区和站场项目,加快朝天七盘关客运枢纽建设,完成朝天客运站、剑门关客运站、旺苍客运站功能拓展,启动昭化客运站、普安客运站功能拓展,努力改善交通运输服务条件。二是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定制客运,实施城市公交线向乡村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提升客运服务能力。持续优化调整城市公交线路,加快推进智慧公交电子站牌建设,规范巡游出租车管理办法,推进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着力提升老年人、儿童出行便利化水平。三是加快客运转型发展,按照一站一策方式盘活站场闲置资源,助力“交商邮供”可持续协调发展,助推低碳绿色安全便捷出行。持续巩固乡村运输“金通工程”创建成果,培育壮大乡村运输服务市场主体,努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力争实现“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全域覆盖。四是深入推进现代物流发展。严格落实《广元市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围绕“1+3+3”工业优势产业体系以及现代物流、进出口贸易等业态,大力培育本地生产型企业和适铁、适水物流企业发展为规模运输企业,促进物流企业集聚发展;加强规上企业的培育,多措并举促进发展壮大企业,不断促进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五是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打造“天府交邮通”农村物流品牌,推动朝天区创建“交商邮供”样板示范县创建,做到乡镇和村级物流站点全覆盖,实现农村物流与城市物流双向循环。六是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加强汽车维修和驾驶培训市场管理,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4.着力构建行业领域安全防护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大提升。一是持续开展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和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治有差距等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各县区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部门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帮扶指导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的相关责任,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深入开展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督促整治销号,全力以赴抓好春节、国庆、汛期冬季等重点时段公路保通保畅、运输服务保障、行业安全防范及应急准备等工作;协助做好全市高速项目等重点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事故易发多发态势;加强行业安全宣传教育,推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是推动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中心建设,加强公路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1次公路抢通保通应急培训演练,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提高行业安全应急保障能力。
5.着力推动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一是持续巩固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成果,督导各县区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废水废气、喷烤漆房的管理,引导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维修业务,积极建立区域性集中式绿色钣喷中心。二是指导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不断提高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汽车和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重,鼓励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三是积极发展多式联运,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散改集”,优化调整运输结构,降低物流运输综合成本。四是大力推广以低碳为特征的绿色公路养护作业,加强“四新技术”推广应用,深化路面材料再利用,大力推进资源集约循环利用,强化公路节能型施工机械应用,逐步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旧施工设备。加强在建工程环保督察力度,确保工地施工环境达标。
6.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一是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到位。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抓好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持续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紧盯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扎实推进“4321”精准监督,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纠正“四风”,打造阳光公路、廉洁运输。三是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建强党建工作队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认真做好“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金通工程司机”党建工作。四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用人导向,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大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路交通运输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广元市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内设综合科、财务审计科、养护科、工程科、安全应急科、信息技术科、农村公路科、路产路权科、监测分析科、运输服务科、车辆技术服务科、从业资格服务科、人事科、物流货运服务科14个科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698.5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89.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其他收入预算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69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7.95万元,占67.73%;其他收入870.6万元,占32.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69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35万元,占65.27%;项目支出937.2万元,占34.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827.9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升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27.95万元;支出包括:交通运输支出1314.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09万元、农林水支出3.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7.9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7.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升带来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支出1314.13万元,占7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76万元,占18.26%;卫生健康支出49.33万元,占2.70%;住房保障支出127.09万元,占6.95%;农林水支出3.64万元,占0.2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2.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0.9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49.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27.0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46.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日常运转基本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56.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特定目标项目公路巡查经费、国省干线安保设施维护经费、路产路权安全管理经费、道路保通保畅工作经费、市战备仓库与机养中心日常运行维护及公路应急抢通保通项目等项目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特定目标项目全市道路运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特定目标项目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1.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227.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严格把控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着厉行节俭的原则,严格把控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中心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正常开展执行公务活动。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持平均为0万元。2023年我中心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7.7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76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人员人数减少机关运行所需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2698.55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533.63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227.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937.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等。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五)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单位预算公开表